施工方法
1.灌漿施工前應準備攪拌機具、灌漿設備、模板及養護物品。
2.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控制和質量檢驗制度。灌漿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技術方案。
3.模板支護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的規定;
4.二次灌漿時,模板與設備底座四周的水平距離宜控制在100mm左右;模板頂部標高應不低于設備底座上表面50mm。
5.混凝土結構改造加固時,模板支護應留有足夠的灌漿孔及排氣孔,灌漿孔徑不小于50mm,間距不超過1000mm,灌漿孔與排氣孔應高于孔洞最高點50mm。
6.水泥基灌漿材料拌和時,應按照產品要求的用水量加水拌和。宜采用機械拌和。拌和時宜先加入2/3的水拌和約3min,然后加入剩余水量 拌和直至均勻,拌和地點宜靠近灌漿地點。
7.地腳螺栓錨固灌漿:
(1)地腳螺栓成孔時,螺栓孔壁應粗糙,應將孔內清理干凈,不得有浮灰、油污等雜質,灌漿前用水浸泡8~12h,灌漿前1h清除孔內積水。
(2)灌漿前應清除地腳螺栓表面的油污和鐵銹。
(3)當環境溫度低于5℃時應采取預熱措施,溫度應保持在10℃以上。
(4)將拌和好的水泥基灌漿材料灌入螺栓孔內時,可根據需要調整螺栓的位置。灌漿過程中嚴禁振搗,可適當插搗,灌漿結束后不得再次調整螺栓
8.設備基礎二次灌漿:
(1)灌漿前,應將與灌漿材料接觸的設備底板和混凝土基礎表面清理干凈,不得有松動的碎石、浮漿、浮灰、油污、蠟質等。灌漿前24h,基礎混凝土表面應充分潤濕,灌漿前1h,清除積水。
(2)二次灌漿時,應從一側進行灌漿,直到從另一側溢出為止,不得從相對兩側同時進行灌漿。灌漿開始后,應連續進行,并盡可能縮短灌漿時間。
(3)軌道基礎或灌漿距離較長時,應視實際工程情況分段施工。如設備底板具有復雜結構,宜采用壓力灌漿。
(4)在灌漿過程中嚴禁振搗,必要時可采用灌漿助推器沿漿體流動方向的底部推動灌漿材料,嚴禁從灌漿層的中、上部推動。
(5)設備基礎灌漿完畢后,宜在灌漿后3h~6h沿底板邊緣向外切45°斜角,如無法進行切邊處理的,應在初凝后用抹刀將灌漿層表面壓光。
9.混凝土結構改造和加固灌漿:
(1)水泥基灌漿材料接觸的混凝土表面應充分鑿毛。
(2)混凝土結構缺陷修補,應剔除酥松的混凝土并使其露出鋼筋,將修補區域邊緣切成垂直形狀,深度不應小于20mm。
(3)灌漿前應清除所有有碎石、粉塵或其它雜物,并濕潤基層混凝土表面。
(4)將拌和均勻的灌漿料灌入模板中并適當敲擊模板。
(5)灌漿層厚度大于150mm時,應采取相關措施,防止產生溫度裂縫。
10.施工養護措施:
(1)灌漿時,日平均勻溫度不應低于5℃,灌漿完畢后裸露部分應及時噴灑養護劑或覆蓋塑料薄膜,加蓋濕草袋保持濕潤。采用塑料薄膜覆蓋時,水泥基灌漿材料的裸露表面應覆蓋嚴密,保持塑料薄膜內有凝結水。灌漿料表面不便澆水時,可噴灑養護劑。
(2)應保持灌漿材料處于濕潤狀態,養護時間不得少于7d。
(3)當采用快凝快硬型水泥基灌漿材料時,養護措施應根據產品要求的方法執行。
(4)冬季施工,工程對強度增長無特殊要求時,灌漿完畢后裸露部分應及時覆蓋塑料薄膜并加蓋保溫材料。起始養護溫度不應低于5℃。在負溫度條件養護時不得澆水。
(5)拆模后水泥基灌漿材料表面溫度與環境溫度之差大于20℃時,應采用保溫材料覆蓋養護。
(6)如環境溫度低于水泥基灌漿材料要求的最低施工溫度或需要加快強度增長時,可采用人工加熱養護方式;養護措施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規程》JGJ104的有關規定。